严查!温州责令关停38家!
违规接诊新冠肺炎相关症状患者、部分医护人员及患者未佩戴口罩、未扫码测温查看行程卡……最近全国疫情一直反反复复,严防院感也成为重中之重。昨天,温州市卫健委通报,9月10日至20日,全市22家基层医疗机构、16家药店因违反疫情防控措施被责令关停整顿。
22家基层医疗机构被停业整顿
自9月10日福建莆田等地疫情发生以来,传播链不断延长。我市紧邻福建,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。医疗机构作为疫情防控主战场之一,人员密度高和流动性大的特性使医疗机构防控工作难度增加。全市各级卫生监督机构持续开展对我市5000余家医疗机构的常态化、多形式、全覆盖督导检查,坚决堵住疫情防控漏洞,抓紧、抓实、抓细“外防输入、内防反弹”各项措施,将常态化、科学化、精准化的防控措施落到实处。然而,一些基层医疗机构的麻痹大意导致第一“哨点”的作用没有完全发挥出来,诊所和村卫生室成了疫情防控的“高风险点”。
连日来,全市卫生监督部门、市场监管部门再次对医疗机构开展地毯式执法巡查,在督查中发现不少基层医疗机构仍存在违反疫情防控医疗措施,如洞头区东屏街道岙仔村卫生室违规接诊新冠肺炎相关症状患者、瓯海郭溪郭西村陶湾卫生室疫情防控未做到闭环管理等。
据统计,9月10至20日,全市有22家基层医疗机构、个体诊所因存在预检分诊落实不到位、处方登记不全、部分医务人员以及患者未佩戴口罩、未做到闭环管理等问题被停业整顿。
对此,卫生监督部门表示,接下来将不断加强对诊所和村卫生室的监督检查和执法力度,对未按规定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的行为坚决从重从快依法查处。
16家药店被停业整顿
为强化疫情监测和防控工作,发挥好零售药店“监测哨点”作用,实现“药品购销全程受控、应管尽管不漏一人”的目标,规范零售药店疫情防控期间的经营和管理行为,我市发布了零售药店最新防疫要求,零售药店不得销售退热、止咳、抗病毒、抗菌素类药品给有发热症状的人员,发现这类人员应进行实名登记,劝导其至医疗机构就诊并按要求及时报告相关信息;零售药店疫情防控转入应急响应监测状态,并对购买退热、止咳、抗病毒、抗菌素药品的人员实施实名登记制度,实名登记信息统一录入全省零售药店常态化疫情监测警戒系统。
如因网络销售药品无法当面测量核实购药人体温情况, 暂时停止网络销售退热、止咳、抗病毒、抗菌素类药品 。自动售药机下架退热、止咳、抗病毒、抗菌素类药品;零售药店对处方药必须凭处方销售,执业药师必须对处方进行查验审签,做好详细记录,并留存处方备查。
此外,零售药店还要严格顾客管控,落实购药人员测温、查看健康码、疫苗接种信息核验、佩戴口罩等措施;对未接种疫苗人员做好信息登记,并按要求及时报告相关信息;零售药店要切实做好自身防疫工作,做到每天两次场地彻底消毒,督促全体员工熟悉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具体要求,做好从业人员健康管理措施。
然而,在连续多日的督查中,执法人员发现,我市多家药店还存在疫情防控不到位情况,如温州徐顺堂药房有限公司销售监测品种给发热人员;位于瓯海的温州一正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梧田店门口未设置人员,顾客可直接进入店内,且未测温未查看行程;龙港市贤德堂药店有限公司从业人员未佩戴口罩,未落实扫码测温戴口罩疫情防控措施等。
据统计,9月10日至9月20日,全市有16家药店被责令关停整改。
对此,卫生监督部门提醒,目前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复杂,零售药店在疫情防控中发挥了前沿“哨点”作用,接下来我市将持续强化零售药店巡查监管,依法依规严肃处理不落实不执行疫情防控措施的行为,对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及时进行“回头看”,巩固前期整改成效,坚决筑牢疫情防控安全屏障。
同时也请消费者配合药店工作人员,做到进店必亮码、测体温、戴口罩。若发现药店疫情防疫措施不到位的,可拨打12345热线投诉举报。